通知公告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学校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6-05-15点击数:

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6年招聘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行政级别为相当副厅级)。学校秉承“精工智商、明德修身”的校训,深耕粮食行业,对接现代服务业,专业群布局以财经商贸大类为优势主体,以粮食类和食品类为特色重点,以艺术设计类为发展创新,以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一所“粮•商”特色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先后获得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广西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特色品牌、广西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全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全国高校样板党支部、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南宁市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涌现出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广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等多个先进集体,通过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立项验收,先后16次被评为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或技术技能水平。

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2026年5月15日),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95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六)具有相应岗位实践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待遇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为我校编外工作人员,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到校工作后,我校将根据本人学历、职称等情况,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流程

招聘信息发布

1.本次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xgsxy.com)发布。

2.本次招聘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及相关事项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xgsxy.com)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登录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报名系统:http://zp.gxgsxy.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岗位报名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2026515日至2026526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要求

1)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提交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3)提交有效期内的学信网下载的学历验证材料(有二维码且二维码在报名之日起一个月内可以正常进行验证)。

4)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提交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的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应包括工作单位和岗位、内容、工作时长等信息,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或提供含有单位信息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志愿服务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等材料的扫描件。如暂无法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可相应提供经本人手写签名的《工作经历承诺书》(详见附件2)作为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复审、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回避的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应聘材料提交后,学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一律不予退还。

2本次招聘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3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应聘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应聘人员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中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综合考核

1.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综合考核的方式可以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通过综合考核的报考人员,可进入考察环节。具体形式以综合考核公告为准。

2.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考核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考察

1.考察对象的确定

考核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形式及内容

考察的形式及内容根据我校公开招聘考察工作方案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岗位匹配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经学校研究,可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3.考察要求及注意事项

1)在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以及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

2)凡进入考察阶段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教职人员控制数)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盖有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3)考察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个人或相关协助考察单位的原因,造成考察工作未能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我校人事部门向应聘人员发出限时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4)考察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根据学校实际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察人选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察人选成绩并列,则按考察对象的确定程序处理。

)体检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可根据学校实际需要从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排名和评价结果择优递补,没有递补人选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

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1.考察、体检结束后,经学校研究,按照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对查实有严重问题的或反馈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聘用。

3.拟聘人员公示后,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经公示存在异议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到我校报到上岗;未按时报到上岗的,由我校人事部门向应聘人员发出限时报到上岗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原则上7天之内仍未能到我校报到上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学校人事处将在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人员管理,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与正式聘用人员同等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信息公开与监督。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具有真实单位、姓名的检举和申诉控告,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核实查处。

(四)违纪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察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鹏飞路15号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钟老师、老师、雷老师

咨询电话:0771-3160065

监督邮箱:gxgsxyjjs@163.com


附件:1.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聘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

2.工作经历承诺书

3.诚信承诺书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5月15日



作者/一审:张瑞淼

编辑/二审:冯金凤

审签/三审:周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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